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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一、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之供地、发证。
二、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
三、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
四、禁止指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灾害咨询评估和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
五、禁止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六不准”纪律

一、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二、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报销应由本人和亲友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任何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及工作日中午擅自饮酒。
四、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不准对服务对象冷、横、硬和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贻误工作、刁难服务对象、不践行服务承诺。
六、不准将上级要求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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